有限公司股权继承如何办理
一、有限公司股权继承如何办理
1、有事前约定的从其约定。
公司法中对于这种特殊的情形没有给出一个解决方案。即使公司法给出了一种解决的方式,此方式也不应该是强制性的,必须允许公司的股东通过事前的约定加以排除。法律的规定应当鼓励当事人对此问题在事前作出约定,以免将来产生纠纷。
2、没有事前约定的情形
若当事人能够在事后达成完全一致,可以依照事后的约定,这里同样需要承认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属于任意性规范,可以由当事人约定排除。
3、若当事人事前对此没有约定
事后也不能达成一致,应当按照法定规则来处理。在我国由于没有一个这样的法定规则,则只能按照法理来解决,在此我们可以参考公司法的法理和合伙的法律规定和法理。
二、股权继承有哪些条款
股权继承是指自然人股东死亡后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行使股东权利的制度。 2005年10月27日修订后的公司法新增条款第76条对股权继承做出明确规定。该条款包括两层含义:
1、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而并非只对财北京追债公司产权的继承;
2、公司章程可以对股权继承做出特别规定,排除对股东资格的当然继承。
股份有限公司因为其资合性,并不存在股份继承的障碍问题,这也是我国公司法只在有限责任公司章节部分规定股权继承而没有在股份有限公司章节部分规定股份继承的原因。
三、股权继承与股东资格
在我国现行司法实践中,诉请确认股东资格的案件时有发生,并逐年增多。以继承方式取得股权符合民法典的规定,但继承人能否直接通过行使继承权取得股权,又属于《公司法》调整范畴。
《公司法》第76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这一规定,股权同自然人的财产一样,在自然人死亡的情况下,可以合法继承。但不能不看到,有限责任公司不仅仅是合资公司,一般还具有人合性的特点。股东之间的关系忽视不得,股东退出或死亡都关系到其他股东的利益。因此,自然人股东死亡后,股权作为一种财产权利,由其继承人北京追债公司继承是天经地义,但是否接受该继承人成为公司股东也关系到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所以,新《公司法》明确规定,是否允许股东资格继承,要遵循公司章程的规定。如果公司章程不允许股东资格继承,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股权由公司或其他股东以合理价格收购,则继承人就不能成为公司股东,只能将继承的股权转让。本案中,被告公司章程并没有排斥性的规定,两原告依法可以享有股东身份和相应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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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口县地处湘中偏西南,雪峰山东麓,资水上游。县域面积2200平方公里,辖22个乡、镇,人口77万,以汉族为主,有瑶、苗、回等15个少数民族。洞口县于1952年正式建制。这一方水土哺育了众多的仁人志士,近代反袁护国民主主义革命家蔡锷就诞生在这里,并在这里度过了童年时代。这里还是原海军参谋长袁也烈将军、著名教育家刘寿祺的故乡。在这片火热的土地上,勤劳勇敢的人民战天斗地,谱写了一曲曲慷慨激昂的人生壮歌。洞口地阜物丰,资源富饶,水能、矿产、森林资源尤为突出。全县水能理论蕴藏量235万千瓦。可开发量18.4万千瓦。矿藏有煤、锰、钨、粘土等20多个品种,储量富足、品位很高。县内森林覆盖率达66%,活立木蓄积量633万立方米,其中,楠竹4500万根,是湖南省林业重点县和全国绿化达标县。特产有周恩来总理生前亲自命名的“雪峰蜜桔”,还有茶叶、生猪、苡米、天麻等,古楼“雪峰云雾茶”从明代起就成为进献皇帝的贡品。洞口区位条件较好,自古就有“南方丝绸之路”——湘黔古驿道贯通全境,现有320国道、1805、1806省道交汇于此,成为通往大西南的交通要地。经过近几十年的发展,全县形成东西纵横、南北交错总长达600余公里、以县城为中心、国省道为主线、县乡公路为干线、乡村公路为支线,通外地,连集镇,系农村的公路运输网络,是湖南最早实现村通公路、乡乡通客班车的县之一。目前,每天有几十辆客车直驶广州、深圳、长沙等地。尤其值得庆欣的是,随着上(海)端(丽)高速公路和渝怀铁路的规划建设,将为洞口的交通事业带来更加空前的发展机遇。